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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先使用人被侵权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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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先使用人被侵权怎么办呢?

作者:山东亚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7 08:43:02

济南商标注册公司今天通过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说明:2009年5月份,某汽水厂向商标局申请的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不含酒精的果汁饮料,同时发给某汽水厂《商标注册证》,之后某汽水厂将申请的注册商标用于了饮料产品系列。

近几个月,某汽水厂发现市场上某食品厂生产的一种饮料上使用了与自己同样的注册商标,并且产品的外包装与某汽水厂的产品外包装很相似。某汽水厂怀疑某食品厂有故意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嫌疑,于是派人与某食品厂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不得再使用某汽水厂已注册的商标。可是,某食品厂解释说,该商标是其在2010年4月份,经向商标局申请并被核准注册的,其核定使用的产品为含奶的饮料,自己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注册商标,其行为不存在侵权的情形。

某食品厂的说法似乎有些道理,但是,某食品厂使用该商标确实已造成消费者误认为两种饮料都出自某汽水厂,对某汽水厂来说很不利,长此以往会给某汽水厂造成严重的损失。据说,某汽水厂申请的商标在先,某食品厂申请在后,某汽水厂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通过撤销商标程序来撤销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在本案中,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某食品厂取得商标权不得侵犯某汽水厂的在先注册的商标权。

根据某汽水厂的申请,经商标局核准,某汽水厂获得了在不含酒精的果汁饮料上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之后某食品厂也申请了同样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行为显然侵犯了某汽水厂对注册商标的在先取得的商标权。某汽水厂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虽然某食品厂的商标已经过商标局的合法登记注册,但是其申请该注册商标的行为损害了某汽水厂对合法注册商标的在先取得权利,某食品厂对商标注册明显不当,根据《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某汽水厂作为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某食品厂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因此,现在某汽水厂有权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某食品厂的侵权注册商标无效。最后,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济南商标注册第5类属于那种呢,尼斯分类表一共划分为1-45个大类别,1-34类是商品商标,35-45是服务商标。第5类的就是商品商标了,详细一点就是医用药物类的,就是带有药效的都是属于这一类的。大致的详情分类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五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本类尤其包括:除梳妆用制剂以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含药物的洗发水、肥皂、洗剂和牙膏;婴儿和失禁者用尿布;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有益健康的;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本类尤其不包括:梳妆用不含药物的卫生制剂(第三类);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矫形用绷带(第十类);非医用、非兽医用的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上述应被归入相应的食品或饮料类别,例如:低脂炸土豆片(第二十九类),高蛋白谷物棒(第三十类),等渗饮料(第三十二类);制药用原料,例如:维生素,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第一类)。

商标构成要素是商标成立的前提,但并非所有符合这一要素规定的商标都能得以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某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现在创业的政策越来越优惠,很多老板都跃跃欲试,想利用好当下注册公司的良好环境以及超低的创业门槛,这种感觉就好像过来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一样了,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可是人生的一大憾事啊。现在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光不是实缴,连注册地址也可以不用实际地址了(实际经营类的的特殊行业除外,如餐饮、建筑、生产、美容美发等,需要现场核查的行业需要使用实际地址),那么注册公司使用虚拟地址挂靠就真的没有任何坏处吗?

其实不然,具体需要注意的事情大致分为以下两点,快跟注册公司平台小编一起学起来吧~注册公司使用虚拟地址注意事项:

(1)注册公司采用虚拟地址挂靠的话,因为虚拟地址只是让你在公司登记中能拿到营业执照,本身并不在那办公,所以在有关部门进行稽查或者被投诉发现贵公司存在注册登记地址跟实际办公地不同而受罚。所以在公司经营中,不要出现虚假经营或者违法经营。

(2)公司注册好需要到应该去开户,银行开户需要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要不然稍有差池就会导致银行账户开设不成功,这就影响账户记录。公司在以后记账报税要规范,要实事求是,别因为其他原因引起工商局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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