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有关商标变更的内容详解
作者:山东亚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2 08:20:42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二、申请途径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三、书件格式 (一)《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二)《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1.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2.需要就商标局档案中记录的商标代理人进行变更或者外国人/外国企业需要变更其国内文件接收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四、申请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B.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C.申请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变更后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如果涉及地理标志区域范围变化的,需提交界定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的历史资料或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变更证明文件。
D.申请变更集体商标集体成员名单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变更后的集体商标集体成员名单。
E.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与变更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F.外国人/外国企业申请变更国内文件接收人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2.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外国自然人填写护照号码。(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加盖代理人印章。(3)办理变更手续其他文件均需要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4)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
还应提交以下书件:①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②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③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④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6)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需要申请变更手续的,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500元人民币。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账户中扣除规费。
五、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2.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改正的,商标局将发出补正/改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改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变更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7.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9.变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异议复审、驳回注册复审申请的代理人/国内接收人的,须直接向该程序审理部门直接提交变更代理人/国内接收人申请,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国内接收人不能变更。
商标权人不仅要求他人能够正确使用其商标,而且自己也要正确使用自己的商标。企业在注册好商标后,最好是在任何媒体广告宣传及产品包装上出现的注册商标都打上?这个注册标志。更重要的是企业必须按照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的商标图样使用注册标记。商标的组成部分在使用的过程中不能缺少更不能自行变换其组成顺序,否则一经发现,国家商标局将以“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撤销企业的注册商标地位。
如某商标是文字及图形的结合,那么商标注册成功后,这个商标在使用中文字及图形的排列顺序不得再任意变换,其文字或者图形也不得单独使用注册标记。随意变换注册商标的排列顺序和单独使用注册商标的某一部分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当然没有资格贴上注册标记。 将?符号标注在您的注册商标上,不仅是一个标记,更是一种保护! 商标的正确使用对于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重要。
在美国,商标的使用是获得商标权的前提。我国商标法虽未做出如此规定,但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也会构成商标撤销的理由。商标的正确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商标潜在的第二含义的成长,能够有力反击侵权人的抗辩,使商标权人在商标侵权案中既可申请禁令救济又可要求损害赔偿。所以,商标权人不仅要求他人能够正确使用其商标,而且自己也要正确使用自己的商标。
一、给自己的商标贴上标记 根据商标是否注册使用不同的标记。例如,美国商标法规定,使用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则应显示?符号在商标的右上角;或使用短语“Registered, U.S.Patent andTrademark Office”或使用缩写“Reg.U.S.Pat.&Tm.Off”。如果商标尚未注册,则商品商标使用TM符号,服务商标使用SM符号。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或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在美国,如果未注册的商标权人把其商标当注册商标使用是犯罪行为,会受到监禁或罚金的处罚。我国《商标法》第48条也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二、始终将商标作为专有形容词使用
(1)商标是用来描述一个特定人物、地点或事物的形容词,一个商标就是一个形容词,每个标记都采用商标加“产品描述符”(比如一个名词)的格式表示。如Microsoft?软件、RealAudio?格式、Real.com?指南、海尔?电器。
(2)商标不应作为名词来使用,如果这样,会使商标沦为商品通用名称而最终被放弃。如“吉普”开始是驰名商标,其注册商品是越野车。当越野车的销售商和消费者把“吉普”与越野车等同使用,而“吉普”商标的所有者置之不理时,慢慢地“吉普”就沦为越野车的代名词,丧失显著性。“氟利昂”也曾是驰名商标,现沦为氟制冷剂的通用名称。又如在编写字典时,如果收录他人商标作为词条时,就不能把商标当名词来使用,如“柯达,一种胶卷的名字”,这种解释行为就是错误的。
(3)如果是英文文字商标,不能以复数形式使用。
(4)商标也不能用作动词。
三、区别突出自己的商标
(1)将商标与其他单词或它们所修饰的名词分开。通常的做法是正确地大写产品名称,并为商标指定适当的符号?或TM。也可使用下划线、斜体、大写或粗体。
(2)在他人的产品名称和公司名称与商标权人的商标同时出现时,他人的产品名称和公司名称必须比商标权人的商标更显著,以使商标权人的商标明显地区别于他人产品名称。这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防止形成任何他人的产品是由商标权人生产、赞助、认可或支持的暗示。
(3)将商标置于显著、突出、核心位置,给消费者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使其在众多同类商品中很快搜索到自己要买的商品,这样消费者才对商标印象深刻。
(4)严格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请勿改动商标,使用商标时,千万不要改变拼写、添加或删除连字符,或者使用缩写商标;不得擅自扩大商品使用范围;在发生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商标使用许可或转让、商标期限届满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动时应该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5)使用脚注正确标注商标。在包装或说明书上出现商标时,要使用脚注正确标注商标。
四、把商标贴附在商品和服务上 商标法保护的客体是商标的区分功能,离开了它所标记的产品或服务,商标无价值可言。更确切地说,不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就无所谓“商标”。说到底,商标反映的是一种利益关系,这种利益是通过在市场上把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断地联系在一起而产生的。商品商标可以贴附在商品上、容器上、包装上或贴附在标签上,然后再贴附商品上。服务商标可以使用在提供服务标识上、服务广告上、信笺上、发票上、工作服上或供货单上。
五、谨慎许可 商标的使用许可要慎之又慎。如果商标权人许可他人毫无限制地使用其商标,对被许可人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不做任何控制;或许可给商誉不好的被许可人使用,对许可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别不做任何限制,将会对商标的信誉造成极大的伤害。因为商标具有质量及信誉保证功能,社会公众往往根据商标来选择商品或服务。倘若商标权人良好的商标信誉与被许可人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不一致,破坏了商标具有的质量及信誉保证功能,欺骗了社会公众,使他们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不仅损害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商标权人对被许可人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别不做任何限制,则商标权人的商标也可能丧失区分功能。举个例子,如果允许“劳斯莱斯”餐馆、“劳斯莱斯”裤子、“劳斯莱斯”糖果等“劳斯莱斯”品牌存在的话,不出10年“劳斯莱斯”商标就不再是全球著名商标。其实这是一个逐渐稀释和冲淡的过程,可能会使商标丧失显著性,正如蜜蜂蜇人一次,不会致命,但长此以往,也会危及人的生命。 总之,商标的生命周期就在于在商业中正确地使用商标,正确使用是商标存在的基本形态,就像运动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态一样。
建议企业合法使用商标应注意以下几点:1.商标注册后要立即实际作用,并提交使用证明,不立即使用的,要提交商标作用宣誓书,否则可能丧失商标权。2.企业使用商标不要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更不能擅自仿冒、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也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结构或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3.要及时申请续展注册,防止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而丧失商标权。4.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种类要多样化。根据美国商标法,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立体商标和音响商标都允许注册使用。目前中国大部分企业使用或申请的注册商标种类过分单一,只使用或注册商品商标,这不利于企业有效利用商标开拓市场,建立商标信誉。
商标使用策略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1.使用注册商标与不使用商标策略当今世界商标的使用仍其普遍,几乎没有不带商标的产品。同时,在日用必需品如药品方面则出现向非商标化逆转的迹象,这种作法的意图是控制包装和印刷广告费用,以便向消费者提供廉价商品。现今美国35万家零售店中有10万家经营无注册商标的大众商品。
2.使用保证商标策略保证商标也叫证明商标,是用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点的商标。使用保证商标可以使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更放心,提高销售量。但段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其商品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标准,按侵犯商标专用权处理。
3.个别商标策略即销售者对每项产品或每一产品生产线使用不同的个别商标。这一策略适于那种把市场进行细分的厂家,这样,商标会更清新、更具体。由于个别商标与销售这个品牌的企业本身联系不大,因此一个牌子倒了,不会对企业其它产品产生多大的危害。当然,使用个别商标后,一项总的产品被分成了多个商标进行管理,要比管理一个商标更为复杂,必然会增加推销工作的难度和成本。
4.统一商标策略即企业对自己的某些产品或所有产品冠以一个统一的商标名称。对不同产品采用统一的商标注册名称。对不同产品采用统一商标名称可以导致品牌中不同产品之间的需求,某种统一商标已经确立和流行,便可以较小的成本和风险则顺利地在这一商标下推出新的产品。此外,统一商标策略比较经济,全部产品的推销工作可由推销员一并完成,只需进行一项广告活动。但不足之处在于:每一产品所得到的推销工作相对来说较少;新产品的失败会损坏同一商标名称下正形成的成功产品的项目声誉。
5.双重商标策略指企业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这样既可借助商标的知名度与信誉,又树立了企业生产的具体商品的形象。
6.商品许可使用策略商品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或以商标向其他企业投资,是在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之后继续扩大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好办法。但要注意监控,以维护商标信誉。
7.稳定使用策略在市场竞争中,商标信誉的好坏高低是至关重要的。商标信誉的建立,一般要有较长的时间,以便让消费者对商标以及商标专指商品有进一步的了解。只有坚持长期稳定使用商标注册好的商标,保持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长期不变,增加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才有可能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创出驰名商标。
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是指自商标国际注册之日起,商标在各有关成员国所得到保护,与它在那些国家直接注册所得到保护是完全一样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可分为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和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
(1)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指,商标一经国家注册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知被指定保护的有关成员国后,该商标的指定应视同直接到这些有关国家申请;若这些申请未被驳回,则商标国际注册在这些有关国家所得到的保护,应视同直接得到这些国家注册保护。
(2)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是指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获得的保护,如何扩展到有关的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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