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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济南商标注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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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济南商标注册侵权行为

作者:山东亚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5 09:00:35

商标之所以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因为企业是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武器,而品牌战略是企业竞争市场的关键所在。但凡了解商标作用的企业,一般都会到主管部门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当然,并不是说去申请就一定成功。大部分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都会将商标注册委托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除了要注重商标注册外,还要了解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不要连自己的商标遭人侵权还不知情,这样真的是免费为别人做嫁衣。了解济南商标注册侵权行为,除了防止自己的商标遭人侵犯外,还能判断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何判断济南商标注册侵权行为?   

一、《商标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种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小商标成就中华民族大品牌,是每个企业的梦想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对于企业来讲,即使业务做得再好,LOGO设计得再精湛,如果企业商标没有注册下来那就无法称之为一家完整的公司,商标不注册,创业=白忙。中国每年的商标申请量年年排名世界第一,现在全国的商标申请量每年200万件以上,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然而,商标申请数量如此宠大,这就对企业在起名时的要求更高。按照商标局发布的数据,商标驳回率已经达到了30%以上,因此,商标申请在起名时,一定要仔细考虑。

此外,对于自行查询商标的,还一定要分清商标分类时各群组的关系,比如:第30类,有人申请“食钰”,批准的商品是“茶、糖果、咖啡”,那么再有人注册“食钰”商标,用于“冰淇淋、调味品”等商品上则是可以的。虽然都在第30类,但群组不同,是不构成近似的。以上是关于商标起名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任何一家企业的发展,既要国际化的品牌价值,又要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品牌对企业有着无可厚非的意义,它是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承载着消费者对其服务于产品的认可。品牌的传承是品牌商文化绵延的命脉,这不仅背负着一家企业的地位,也背负着无数消费者的信任。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形成了属于自己独特的品牌,这样一个大爱与付出并存的国家,引导的企业和人们也亦如此。

昨天,有朋友在私信里问我:“小编,我注册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我记得前段时间跟大家说过,如果商标被侵权了,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今天我再来详细的跟大家说一下。当事人就商标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再就同一当事人提出的同一商标纠纷控告立案受理。但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受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2)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应处罚,或者人民法院仅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赔偿纠纷进行审理的;

(3)商标注册人的多件注册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如果商标注册人就其中部分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则对其余不同的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立案查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只能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这是国家法律对审判权行使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不受其他机关对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情况的影响。当事人列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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