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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流程及提交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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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流程及提交材料有哪些

作者:山东亚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3 08:27:02

商标注册的流程根据2014年5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的规定,流程和以往有了较大的区别。网上提交增加了申请人身份证明加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一份,由申请人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pdf格式文件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增加了声音商标,将原来的指定颜色和不指定颜色,划到一起,不用做出选择了。指定颜色上传的是彩色商标图样,不指定颜色上传的是黑白色商标图样。新改动的商标注册流程,网上申请减少了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人纸质文件打印递交的环节。减少了很多用纸事项,慢慢改为无纸化办公的事项。商标注册流程(由商标代理公司代为提交的流程):

1、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或签字一份;

2、商标图样一份;

3、商标代理人检索商标是否可以注册;

4、商标代理人制作《商标代理委托书》及其文件;

5、商标申请人和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签订文件;

6、商标申请人安排费用,商标代理公司递交申请;

7、商标受理书下发;

8、a::商标审核通过下发证书(14个月左右)b:商标审核不通过商标驳回(9个月)。

以上时间为预估时间,根据新法规定,商标审查时限为9个月。商标公示时间为3个月,商标证书下发基本需要2个月。合起来的时间为14个月 新法也增加了个体户网上递交的流程。个体户网上申请基本和公司申请商标大体一致。在这里就不做介绍了。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商标局备案的正规代理公司,专业从事国内、国外商标代理事务,成员擅长商标、版权、公司注册年检、法律咨询等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得到了很多老客户的赞誉。我们也一定会认真、努力的服务好每一位新老客户。

如何区分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一般说来,可通过下面几种方法。根据注册商标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按不痛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来划分为8大种类:

1、商标的构图形式: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商标的用途和作用: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3、商标拥有者或使用者的不同: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商标的管理: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

5、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商标的寓意:含义商标、无含义商标。

7、商标的适用方式: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商标的载体: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乐商标、气味商标。

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哪些?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一)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异议人通过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2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商标侵权。这一规定规范,明显针对流通领域。我国商标法第52条主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1项被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为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也就是说,商标法第52条主文及其第1项,并没有对被禁止的主体作出进一步限定,即没有限制只有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所以,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构架,如发生类似行为仍然属于商标侵权。与之对比,上述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规范的重点之一,明显针对生产领域。

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本文认为,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规定的构架,只要是未经人商标注册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没有销售,只单纯生产,也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中国加工承揽方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审查其产品商标是否侵犯中国商标权。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但仍然生产或继续生产,无论外国公司是否提供外国商标权证明,至少构成帮助侵权。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俗称贴牌)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在OEM合同中,中国承揽方依据外国公司订单生产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出口,不在中国销售,中国生产者的名字并不在产品上出现。对这种情况是否受中国法律管辖,即OEM是否可能侵犯中国商标权,业界有着不同的认识。

有意见认为这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中国承揽方不是商标注册www.jlkusb.com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不构成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商品上使用,不属于中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业交易。所以类似涉外定牌加工的行为,不应根据中国商标法,判定侵犯中国商标权。同时,这类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对象是生产过程中的单纯产品,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有关产品到了境外目的地,才转化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将商标侵权行为仅局限于直接侵权,将商标法适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因此很值得探讨。实际上,中国商标法完全适用于涉外定牌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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